第51节
作者:
今宵别梦寒 更新:2024-10-28 17:33 字数:7171
今晚的社区戏剧节中,阿婆的表演排在第三个节目。剧院的观众席位置已被坐满了,从一楼到顶楼,观众们拖家带口,携老扶幼,比平日开放时的剧场随意许多,甚至还能听到小婴儿跟幼童在大声咿咿呀呀,伴随几声哭闹,大人费尽心思压低声音,压低声音:“嘘,嘘,宝贝儿,现在不能说话。”
孟惟左边坐的的是家瑜跟阿武,右边是丹虎。大灯灭了,大家在黑暗中专心看剧,第一个节目是舞剧,刚上来,阿武就小声说:“万幸,今晚至少能有一个我看得明白的节目。要不是你请我们来,我在国外半辈子也不会进剧院,台词太复杂,听不懂……”
“动画片是动画片,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。而且,《瑞克和莫蒂》带中文字幕。”阿武凝神观察舞台,“哎,我现在有一种奇妙的感觉,仿佛感知到了天性中的召唤,那就是——我觉得我能做演员,因为我长得蛮好看的,对不对,你们怎么想的?”
在剧院不能发出噪音,因此家瑜惯常的冷笑压低成了一道宛如反派头子的哼哼,多的就不说了,耽误她拍摄表演。
孟惟靠过去一顿甜蜜忽悠:“如果我这辈子发了大财,我给你带资入组,捧你做男一号!”此番美妙的言论建立在空中楼阁上,说了等于没说。
丹虎跟阿武隔着两个座位,室内有点热,他正在解外套扣子,“还好我们今天来的是剧院,如果去的是杂技嘉年华,那他不得跟顶小球的海豹拜师了嘛。”
“啊,他说啥呢?”阿武没听清。
孟惟天真无邪地传话:“他说他觉得你会做金城武第二,很期待看到你的电影。”
家瑜点头,“我也喜欢金城武,阿武你见过他吗?”
“凭什么我是日本人我就得见过金城武啊??那你祖上铁岭的,你就见过赵本山吗?”
剧院座位的空间不大,丹虎身高腿长,两条长腿施展不开,委委屈屈地缩在那里,看着有点可怜。孟惟悄悄把手伸出去,盖在丹虎的手背上,他不作声地瞧她一眼,台上的诙谐表演逗笑一片观众,她也跟着哈哈乐,但是不看他,装作已深度沉浸表演了。他反手握住她,换成与她十指相扣的姿势,然后飞快举到唇边,亲了一下她的手背。
不期然,竟还给这小姑娘亲高兴了,她跟着台上的音乐,手脚并用地打拍子,脚就不用说了,细白的手指在他手里嘀嘀嗒嗒地点,一张一合地动,晃个不停,一点儿没有跟恋人肢体接触的腼腆缱绻,倒是像小孩儿上音乐课,摇头晃脑的。
又凑到他跟前咬耳朵:“哎,你是怎么说服他们的啊,为难你了吗?”
他也配合地凑过去,小声说:“没有,因为我做了准备,你要看吗?”
孟惟点点头,他从座位下的书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,再从里面掏出一份文件,她拿过去细看,这个好像是——b超检验单。剧院里黑乎乎的,她看不清上面是什么。
“我跟他们说,我马子怀孕了,我要当爸爸了,所以我不能再做违法的勾当,孩子不可以没有爹。”丹虎憋着笑看她的反应。
她还在盯着看,在上面找小婴儿的样子,装作不在意地顺口问他:“这是假的吧?”可别真是他其他女朋友的b超单。
“找人做的,中国城的人连假护照都做得出来,何况b超单了。”
“你马子,不就是……我?他们可都见过我,所以在他们的印象里,是我……怀孕了?”她还记得那天给他们开门的情形,伊萨卡是个比较客气的大哥。
“我的马子除了你,还能是谁。”丹虎灵巧地接过她甩回来的照片,自夸道:“这主意不错吧,他们一听,就没话说了,familyiseverything。我也不会再投入其他组织。就这么完事儿了。”
这混球……她堂堂一个未婚辣妹,在他的编排下,孩子都快生了,气得她专找他大腿上有肉的地方掐。
不但没拦着她,“来来来,别捡软的掐,也捏点儿硬的,掐这儿,你还没碰过吧,敢不敢碰一下?”他指着下面,压低眉毛,朝她递眼色。
啊,气死了,谁要碰啊,这个臭痞子!
第三个节目很快就到了。老年戏剧班的作品,是一个关于衰老的故事,演员们的青年与老年时代在舞台上交替出现,当我们老了,该如何面对生活,当我们不再是从前的样子,是否可以再次触碰从前的黄金时代。
终于轮到了阿婆上场,她演的是这部戏说话最多的人,某种程度上,算是当之无愧的女一号。老师当初安排人员角色的时候,表示他不会指定谁来演,大家最好自我推荐,超过一个人举手的话,那就采取竞争投票的方式。
结果那天,阿婆不但第一个举手,点到她后,就开始做一件令其他人感到压力巨大的事,那就是背台词。几页纸的台词,让她流畅无阻地给背下来了。这就是亚裔选手,当他们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,天生的聪明加上后天的努力,那都是标配,最要紧的是,当他们有了目标,就会毫不顾忌地用实力证明自己。
中国人可最不怕竞争了。
即便阿婆一开始认不全剧本,英文不够流利,甚至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,惨遭误解,因为走错地方,被误认为阿兹海默症患者。
在孟惟的辅助下,阿婆早早把台词背好,上课时技惊四座,一举拿下角色。“这有何难,想当年我在后厨做菜,成天要从早到晚站七八个小时,背台词算什么呢,洒洒水啦!”
“我要得到女一号的角色。”阿婆曾经在吃饭的时候,郑重宣布过这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宏愿。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部 戏,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部,不做个女一号,如何能说活得够本呢。
最后的部分,阿婆在人群中心念诗,以诗歌呼唤过去的岁月,演员们分散,聚拢,不断转圈,最后缓缓坐下,如同被时光凝固的雕塑。
结束后,四个年轻人抢先站起来,朝着舞台大声鼓掌吹口哨:“阿婆,漂亮,我们以你为傲!”虽然引人注目,青年人手脚利落,也能先发制人,不过就获得了一小阵子全场注意力。
他们四人的势力到底比不过其他演员的儿孙辈,其中有一个巴基斯坦家庭,全体起立为爷爷喝彩,baby被妈妈抱在怀里站起来,一家子浩浩汤汤十二口人,当场成为全剧院排面最足的家庭。
但好在阿婆第一眼就发见他们了,她正以老艺术家的优雅姿态,跟演员们携手向台下微微鞠躬,鞠完躬徐徐起身,对着四个漂亮的年轻人,小惟跟小虎,还有两个他们的小同学,忙里偷闲地比个“耶”的手势,这个镜头正好被家瑜拍了下来。
最后一个节目是歌舞短剧。今天戏剧节的参加者全都不是专业的演员,成分复杂得很,有儿童,青少年,老年人,残障人士,最后一个节目却完全看不出来台上是什么人。这些演员年龄遍布老中青,有男人,有女人,看着动作也灵便,四肢跟五感都没有明显的问题。
他们甚至还有一个歌者,伴着现场钢琴,正在高歌美国黑人女歌手gloriagaynor的金曲《iwillsurvive》,歌声高亢激昂,只一嗓子,就让孟惟猛地抬头,这歌声,她太熟悉了!熟悉到,她相信自己跟那个女歌手是老相识,她绝对认识那个唱歌的人。
孟惟眯着眼睛细看,只见那位中年女歌者穿着漂亮的黑绸长裙,头发盘在脑后,看似非常陌生,但是她的黑眼圈,烟嗓,掺着灰白的红发让孟惟确信,那不是,著名街头艺人,视剧院后门为私人乞讨领地的,“唱歌的康妮”吗?!
几个月前,孟惟还跟她一起,蹲在路边吃快过期的三明治呢。
孟惟知道康妮靠唱歌乞讨很多年了,康妮曾说过,这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进入剧院,“喏,就是这里面,我想进去唱歌,跟玛丽亚·卡拉斯一样,成为真正的女歌唱家。”
卡拉斯是享誉世界的女高音歌唱家,而康妮是露宿街头的女人,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实。
康妮习惯于装疯卖傻,冲着别人唱歌乞讨,偶尔得了额外的闲钱,就能买上一点小酒喝,喝多了会醉醺醺地对别人说出自己的愿望,自然没有一个人相信。他们这样的人光是连明天的饭在哪儿都弄不清楚。
同是露宿街头的人们对她说过:“剧院?剧院没什么意思,康妮,你在街上唱歌也是一样的,我们还不是能听得到吗?”
但康妮坚持把自己的地盘驻扎在剧院的后门口,十年如一日没有换过位置,谁也不许跟她抢。
最后一次见到康妮的时候,她对孟惟说过,今年冬天,她运气挺好,排队排到一个去庇护所的机会。说不定从那时起,她住在那里,通过社工的帮助,彻底脱离了街头生活。
“iknowi‘llstayalive,(我知道我会存活的)
i‘vegotallmylifetolive,(我已竭尽全力地去生活)
i‘vegotallmylovetogive,(我已给出了我所有的爱)
andi‘llsurvive,(我将会活下去)
iwillsurvive.(我将会继续活着)
穿黑裙的女歌手手持话筒,在台上重重地跺脚,将齐整的盘发甩乱,如同忘记自己今天所穿的是高跟鞋一样用力,如同发泄一生积存于心的愤怒般歇斯底里。
用一把宛如被火淬过的铁嗓子,怒吼般唱出她的宣言,无论如何,我要活下去,我一定会活下去。
她在街上表演了很多年,却一直没有机会这样唱歌。谁会认真听一个乞丐女人的生活,人们抛下硬币,好从她面前过去,免于被缠住的尴尬。她努力去唱春天玫瑰小狗爱情,但实际上,她的生命里充斥的尽是一些残酷的事物。
康妮,你实现了你的愿望,你现在跟卡拉斯没有二样了,所有人都被你的歌声折服了。
从这个歌手开始唱歌的时候起,孟惟就开始难以抑制地掉眼泪,她手捂在脸上,不断擦拭滑下来的泪水。惊得丹虎家瑜他们都问她发生什么了。
“那是‘唱歌的康妮’,我们以前经常一起吃快过期的东西,她是流浪的女人,她现在成了卡拉斯。听,她在唱歌,多好听啊,你们听,多好听啊!”在孟惟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中,他们慢慢搞清了,这是怎么一回事。
丹虎给她递过纸巾,让她赶紧擤擤鼻涕,都要糊到手心了,瞅着她哭的那样,他还以为她艺术细菌真就那么浓了呢,听歌都能给听哭了,了不得了不得。
所以今晚所有表演结束后,丹虎让家瑜孟惟他们陪阿婆在外面等一会儿,他要溜进后台,去帮她要康妮的签名……
回家后,孟惟手托着腮,趴在沙发上吃糖,手里还捏着康妮给她写的东西,左撇子的康妮写字往一边儿歪,字写得很大。知道丹虎是孟的男朋友后,康妮在有限的时间内洋洋洒洒写了很多话,其中包括祝好,问候,介绍自己现状,她现在是社区流浪人艺术团的一员,“我现在过得很好,他们给我分配了廉租房,我自己也能赚到一些钱了。每一天,在自己的床上醒来,一睁开眼,我就能感受到全然的幸福。真心希望你也能感受到我所感受的一切,又及,你男朋友看起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。——您诚挚的康妮。”
最后还留了个手机号码,邀请孟惟有空去他们社区流浪人艺术团指导指导。康妮知道孟惟是写剧本的大学生。
“看,哭包,我说帮你弄到,就弄到了吧。”丹虎洗完澡,只穿了宽松的四角内裤就出来了,露出来的皮肤白皙而洁净,隔着段距离,孟惟都能看见他胸膛跟腹部流畅的肌肉线条。一米八八又有肌肉,他这个身材约莫也就年轻的时候看着精壮显瘦,是靠长期健身保持的。
估计到三四十岁,代谢慢下去,肩背厚起来,就会长成魁梧壮汉了。
她手心朝下招呼他,“过来,过来。”真好,颜值巅峰期,落在她手里了,不对,变成壮汉,他也是她的。
“找揍啊,你摸邻居的小狗崽也是这个手势。”丹虎走到她旁边,把擦头发的毛巾甩在她脸上。
孟惟扯毛巾拿开,看到他打开笔记本,在搞一些正经的东西,像是回教授邮件。一时兴起,扑在他后背上,凑过去在他脸上乱亲一气,亲着亲着,就从脸颊挪到了嘴,亲得他气喘吁吁,邮件也回不了了,只能专心对付她。
“让我摸摸。”她的眼光无邪而单纯。
丹虎终于有时间,点了个发送,“你不是正在摸吗。”他笑得相当得意,很清楚这副皮囊是全方位的好。
“就是那里啊,你问我敢不敢,要不要的嘛!”她手叉腰站在沙发上,他自己说过的话,怎么能忘了呢。
“来真的?”丹虎向后靠,语气很是高深莫测。其实他真有点搞不懂这婆娘了,几个小时前还说讨厌,深夜失心疯了吗。
他之前想着得循序渐进,从低到高,把她哄放松了再说。
结果话音刚落,她就从下到上地把身上的睡裙给脱了,身段像杨柳枝条似的,迎风招展般贴过来。
这虽然很好,但是他还没准备好——“乖乖,你慢着,我得下楼买个东西。”
“不用!我有!”从茶几下面拿出那天家瑜捡二手货的时候,塞给她的小玩意儿。
其实孟惟一直有点理智跟天性上的分离,家教严,她打小被养得很乖很老实,所幸靠着自强不息的自学,该懂的都懂了,就是听不得那方面的下流话。好姑娘怎么能拿着那个那个呢,公共场合怎么能摸这里那里呢!
可她的天性就是大剌剌,常年保持一种赤子般的好奇心。对丹虎的羞涩,一开始还是有的,频繁的肢体接触后,这种羞涩也消退了。
嗯?就这?然后呢,然后呢?赶紧进入正题吧咱们!
第37章 流浪人艺术团
这家伙难不成真是个工作狂吧?呃……学习爱好者?孟惟睡过一觉醒来,天还没亮,就见他又把电脑搬到床上,凝神思考,阅读全英文的页面。
她以前真的以为丹虎是不读书的,因为他看起来有很多时间忙活别的事,玩游戏,玩牌,踢足球,玩车,约会,还跟伊萨卡他们定期参加帮派事务。
自从跟他住在一起后,才知道他每天都有花时间做正经事,只是喜欢在外装作“我是个文盲,我对学业一窍不通”。猴子以前说过,哥几个该临时抱佛脚的时候该抱都得抱,别跟丹虎瞎混,他考试周能出去喝酒是因为他已经稳了,别人学他就得挂科。
听到孟惟说他爱装文盲的高论,丹虎笑了一下,“我以前混的是侯子诚的傻/逼圈子跟伊萨卡的不良帮派,要让他们知道我每天都跟导师保持联系,老实写作业,跑代码,我面子往哪里放啊。”
她缩在被窝里,“装酷。”只露一双眼睛瞄他,暗中观察。
他在键盘上划来划去,点开一些新页面,“差不多吧。我得弄一个毕业证,回国找个公司打工会容易点,就这么过日子呗。放以前,我可能还不一定去打工,做点容易的事也能来钱。但是今后我们在一起过日子,不打工不行了。”
这话让孟惟心花怒放,埋进被子里打了几个滚,被子都被卷到她一个人身上。“以后”,“一起过日子”,这几个词让她兴奋得平静不下来。
转眼一看,他被子被扯掉,身上光溜得一丝遮掩物都没了,除了腿上放着的笔记本,他摇摇头,“这傻娘们儿。”
孟惟殷勤地把被子抱过去,不但让他盖,还狗腿子似的给他捶肩膀捏肩,“好好学,好好学,你以后就是咱家的顶梁柱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他又敲了一会儿,然后把笔记本放旁边,侧躺下,手肘撑在枕头上支着脑袋,瞧着孟惟,“回国后,过普普通通的生活,你同意吗?”
孟惟有些不懂,“那还能怎么不普通啊,你想上法治在线吗?”
“一线城市,我兴趣不大,在那儿买不了房。我没爹妈,你爹妈情况比较艰难,咱俩可能得去二线城市贷款买房。我找个程序员的工作不难,你呢,看情况,如果你不介意跟我过勒紧裤腰带还房贷的日子,我可以养你。”丹虎也不知道真心还是假意,脸上是一贯不正经的痞笑,说的却是非常贴近生活的内容。
孟惟愣了一下,他们中间陷入安静,丹虎就那么看着她,看她是不是被他的话吓住了,犹豫了。其实也没关系,他的综合实力就在那儿,没爹妈搭把手的小混混,她看不上也正常。
其实她在那一刻飞速思考的是,她能如何给还房贷这事儿出把力,“你别小瞧我,我能做的可多了,考个事业单位,剧院之类的,问题不大,就是钱特少,如果开个戏剧类艺考辅导班,赚得没准比你多,我还能做英文翻译,留学中介,我能做的,也太多了。你甭操心,以后买房我能出一半的钱。”
“你真想跟我一起过日子吗?”他拉过她的手,把玩她细葱似的手指尖,“我遵纪守法的话,能给的,就是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生活,咱俩组成一个双职工家庭,没准儿你还要搭地铁接孩子放学呢。”在国外留学的时光全都会成为幻梦一场,他们已经见过,接触过,这个时代物质上最好的一切,洋房豪车奢侈品,以及那种轻而易举的生活方式。而今后回到国内,跟了他,就要过升斗小民的日子了。
“你当我是什么落难公主吗,我家情况你也知道,我在这里活得快跟野狗差不多了,你没有家庭的帮助,咱俩正好,门当户对,谁也别嫌弃谁。”她说完后,心里忽然感到一阵酸软,因为她才想到,丹虎是没有家的人,他好像什么都没有,从美国到英国,那两个行李箱就是他全部家当了。
“我就想过这种普普通通的生活,咱俩组成一个家,有一套房子,未来还会有一个小孩子,一起坐地铁就坐地铁啊,我喜欢地铁,公交这种交通工具,环保,对地球有好处。”最后一句不是乱说,她真是个环保主义者。
“嗯,那行,你同意,那咱们就这么过吧。不过,你给我定的目标不高啊,搞得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了,压力就是动力,懂吗。”他摸摸下巴上长出来的胡渣,思考一下,“你有什么特别想满足的物质需求吗?我会尽可能满足你。”
她一发散,就想得很远很远,眼神都飘渺起来了,“没有吧……咱俩都挺聪明的,小孩应该能继承咱俩优点,脑子好,我是不乐意送去上辅导班的,因为我不信哪个英语辅导老师水平比我高,你教教数学也没问题。我感觉现在人在小孩教育上投入过多不必要的钱,咱们这笔钱可以省了,送去踢足球不花什么钱吧。身体好比做题重要。”
丹虎被她逗得闷笑起来,不敢笑出声,拿被子蒙在脸上,怕笑了让她害臊,就不肯说了。提起房贷的事,其实也是开玩笑,他想侧面告诉她,我对你是认真的,就看你敢不敢了。结果她比自己还投入,连小孩的课外爱好都想到了。
“说实话,我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物质需求。小时候跟着我妈过日子,我们租房子住,她靠出去走场子唱歌挣钱,赚到了,咱们吃大米饭,赚不到,就喝稀饭。形容起来,‘朝不保夕’这四个字可以形容我的童年。我那时候很想像别人家那样,有自家的房子,里头住的是不用太漂亮的妈妈,每天都回来的老汉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