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宠娇宝纯欲风,宁爷一吻沦陷 第347节
作者:
雪满舟 更新:2024-01-24 14:41 字数:2089
“你之前不是说,这几天没工作吗,是剧组有什么急事?”
“不是剧组,是我!”
“你……”荣枭担心地摸摸她的额头,“不舒服,还是……来例期了?!”
“去你的!”秦酒抬手将他的手甩开,顺手挽住他的胳膊,“你先跟我回去拿证件。”
“拿证件做什么?”
“笨蛋,当然是结婚。”电梯到达地下停车场,秦酒急匆匆拉着他走出电梯,“今天是最后一天工作日,明天民政局就放假了。”
荣枭停下脚步,“你要现在去结婚?”
“不是你说的,我想什么时候结婚都可以。”
荣枭没说话,伸手拉住她,大步冲回电梯间,按下向上的按键。
“干吗?”秦酒转过脸,“你后悔了?”
“还说我笨蛋!”荣枭转脸,笑着看她一眼,“我喝酒了,不能开车,我们打车过去。”
叮——
电梯重新回到酒店一层。
不等电梯门完全分开,荣枭已经牵着她冲出去。
秦酒笑着,跟着他,踩着高跟鞋冲出酒店大堂。
拿证件、照照片……
等到二人终于站到民政局,结婚窗口前的时候,已经将近下午五点。
再晚几分钟,工作人员就要下班。
看到站在门外的秦酒,年轻女工作人员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您是……秦……秦小姐?!”
“不!”秦酒看一眼身边的荣枭,“从现在开始,我是荣太太!”
工作人员定了定神,认真为二人打好钢印,两手捧着结婚证递过来。
“恭喜!”
接过结婚证,认真看了看,秦酒小心地将证件收回手包,再次牵住荣枭的手掌。
“快走!”
“去哪儿?”
秦酒拉着他,大步向前。
“买戒指!”
别的男女结婚,或者要挑个好日子,提前计划一番。
但是,她不需要。
只要两个真心相爱,哪一天都是好日子。
重新坐到出租车上,秦酒拿过手机,拍下二人的结婚证,发到荣惜建的家友群。
【烈酒灼喉:报告诸位,本人已领证。】
荣枭看看她的手机,也取出自己的手机。
【荣枭:@所有人,没提前通知大家,父妈、秦伯伯,几位别生气啊!】
【车手荣御:哈,恭喜恭喜。@andy,二哥,看到没,人家这才叫速度】
【andy:@荣枭,哥,被绑架你就眨眨眼。】
【秦酒:@andy 滚!】
【舍予:果然还是我们小枭给力,@烈酒灼喉,欢迎小酒加入我们的大家庭。】
【荣斯年:@秦烈,哥,晚上去我家吧,商量商量酒席的事?】
【秦颂:我草……@烈酒灼喉,姐,你那结婚证不是p的吧?】
【荣枭:@秦颂,是真的,我做证!】
【荣御:@秦颂,在这群里说脏话,找揍是不是?】
【秦颂:鬼脸(图片)一时激动一时激动,哎呀,我突然发现,我爸怎么不在群里,我去把他拉进来】
……
天宁酒店,顶层套房。
因为刚刚出院,她还需要多休息。
午餐吃完之后,宁慎特意将她带到楼上客房休息。
被手机的声音吵响,她摸出手机,看到屏幕上的消息,怔了怔,人就笑出声来。
左右看看不见宁慎,她揭被起身,披上一条毯子来到客厅。
客厅里,宁慎正站在落地窗边,压着声音打电话。
“好,我知道了,晚一点再打给你,放心吧……我会亲自主刀……好。”
挂断电话,他转过脸,看向荣惜,忙着迎过来,帮她把毯子拉紧。
“睡醒了?”
“恩。你看!”荣惜将手机递到他手里,“我哥和小酒姐姐领证了。”
宁慎拿过手机看看聊天记录,也笑起来。
“难怪,午饭吃到一半就走了,今天是最后一天工作日。”
荣惜接回手机,在群里发一条恭喜的信息。
“对了,我准备了一个订婚礼物给你。”
将手机放到桌上,她转身走向书房,走到书房门口,又停下脚步。
“闭上眼睛,不许偷看。”
“你自己小心点。”
提醒她一句,宁慎将眼睛闭紧。
脚步声走动,随后是细碎的声音,宁慎还在好奇,荣惜的声音已经再次响起。
“好了,现在……可以睁开眼睛了。”
宁慎睁开眼睛,一眼就不远处的荣惜。
她站在落地窗前的光影里,手里提着一把小提琴。
宁慎一惊。
抬起左手,将小提琴放到肩上,荣惜将琴弓搭上琴弦,手臂轻移。
行云流水的旋律,立刻从琴弦上流淌起来。
她演奏的,正是六年前,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演奏的那首曲子。
注视着面前,专注演奏的荣惜。
宁慎仿佛瞬间回到六年前,回到那个初见她的初秋午后……
她终于,又开始拉小提琴。
他也终于,重新有勇气站上手术刀。
他们都失去过,难过也,颓废过……
好在,他们一起携手,走过了那最难熬的时候。
一曲终了。
宁慎走过来,接过她手中的小提琴,抬手将她拥到怀里。
“惜惜,谢谢,这是……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!”
嘭——
门外,传来声响。
两人同时转过脸。
半空中,一只烟花正灿烂盛开。
拥着她,宁慎帮她把毯子拢紧。
“马上就要新年了,你想要什么礼物?”
荣惜从窗外的烟花上收回目光,转脸看向他。
“你!”
宁慎扬眉,“你确定?”
荣惜转过身,抬手勾住他的颈。
“确定!”
四目相对,两人相视而笑。
这一间房间,正是他们正式见面的那一间。
那天晚上,他们也有过同样的对话。
这一次,不用荣惜主动,宁慎已经低头,吻住她。
玻璃窗映出二人相拥的身影。
窗外。
万家灯火。
依旧初见那一晚。